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 】 发布时间:2018-04-12
在2018年春季生态建设开始初期,结合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及第30个全国爱国卫生月活动,我局立足实际,严把苗木关,从严执行检疫制度,加强林木检疫工作。根据生产种苗单位的报检,我局检疫人员对每车苗木进行实地抽样检疫,并按检疫规程签发《产地检疫合格证》,并将苗木出圃情况进行登记造册,进行严格的复检制度,做到一车苗木一份《植物检疫证书》的验证核实工作,防范了木材运输和绿化造林苗木携带的林业有害生物入侵。(信息员:朱建芳 签发人:杨元军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