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 】 发布时间:2016-12-22
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政府
森林防火禁火令
为有效保护我区森林资源,维护生态平衡和公共安全,根据《森林防火条例》有关规定,惠农区人民政府决定在森林高火险期、森林高火险区向全区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:
一、森林高火险期: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。
二、森林高火险区:惠农区黄河湿地、110国道两侧宽幅林带、109国道两侧宽幅林带、京藏高速公路两侧宽幅林带、惠民路两侧宽幅林带、兴惠路两侧宽幅林带、西电路两侧宽幅林带、西线大道两侧宽幅林带、下简路两侧宽幅林带、红礼路两侧宽幅林带、红河路两侧宽幅林带、罗家园路两侧宽幅林带、同城化干道两侧宽幅林带、七彩园、苹果园、采煤沉陷区等。
三、在高火险期内,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高火险区林区或距林区边缘200米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:
1.烧荒、焚烧秸秆、焚烧垃圾、烘烤加工等生产性用火;
2.坟头烧纸、烧香点烛、燃放鞭炮、吸烟、烤火、野炊和举办篝火活动等非生产性用火;
3.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入林区;
4.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。
四、禁火期内,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、林业管理部门、旅游景区经营管理单位和森林资源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、领导带班制度和每日火情零报告制度。
五、对未成年人和患有精神类疾病人员要落实责任制,对其所引起的森林火灾,要追究监护人的责任。
六、凡违反本令规定,造成森林火灾事故,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》、《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》、《宁夏回族自治区防火办法》等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,从严从重从快查处,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七、凡我区群众、景区游人、护林人员,一旦发现森林火情,应立即报告区人民政府应急办或各级森林防火机构。
惠农区防火办电话:7011938、7011090或13639521691;
惠农区应急办电话:3016026;消防报警电话:119
惠农区人民政府
2016年12月20日